第二批中国国家公园名录公布。

2008年9月12日。根据有关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经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局审核推荐,并根据《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程健〔2006〕67号)的规定,于2008年9月12日,决定批准邯郸市丛台公园等26个公园为第二批国家重点公园。拟批准的国家重点公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对其独特的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园林局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定期对国家重点公园进行检查监督,切实做好国家重点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