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万律师费收取标准
1.1.2万的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1.2万民事案件诉讼费用视具体案情而定,如财产案件,受理费15600元,律师费另计。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 .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 .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9 .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0元。
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诉讼费用是指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性质的,是败诉方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合理负担。
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税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依法收取民事案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对此,各国民事诉讼法都做了原则性规定,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和计算方法都以单行条例的形式公布。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确定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原告交纳,被告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法的确定应根据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涉案财产总额巨大,需要支付大量民事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