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君对山寨现象的思考。

针对山寨现象,艾君提出了对山寨和山寨文化的新认识。首次将山寨现象理解为市场经济培育期的必然现象,将所谓的山寨文化定义为一种民间智慧和创新,将山寨模式定义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将山寨现象定义为一种山寨产业。艾君认为,如果我们站在中国,站在今天的中国,站在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的中国,我们会发现它的存在对社会进步和发展有许多积极的因素。我们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剔除一些糟粕,以包容的心态,批判地吸收和接受“山寨文化”现象。全面赞美一种文化,不是对待文化的科学态度和思维,而是一种自满和无知的表现。全面禁止和否定一种文化,不是对文化的辩证认识和分析,而是一种机制的主观意识。

对山寨现象、山寨文化、山寨产业发展的认识:艾君对山寨、山寨产品、山寨文化现象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山寨现象”的起源背景:“山寨现象”的出现与改革开放的大背景有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许多高科技、民营科技企业和一些乡镇企业都有“山寨”发展的痕迹——

“山寨”的本义是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势力范围,表示不被官方察觉或不愿意管辖。当“山寨产品”出现时,人们往往会因为观念因素而联想到“黑工厂”、“地下工厂”生产的“三无”产品。其实不是。“山寨”作为产品的代名词,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炒作,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这与广东民营IT行业的发展有关,也就是民营IT力量发起的行业。真正的“山寨产品”的起源和发展不仅仅是在广东。这种现象在20多年前的我国发达地区已经非常普遍。只是当时并没有将其定义为“山寨”一词,也没有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业文化现象来讨论。

他认为,如果给出“山寨产品”的定义,其实就是“山寨产品”,实际上是处于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为了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的群体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上的一种固有产品长期没有创新和替代,而被一些有智慧的民间人士复制和模仿。

“山寨文化”是指在山寨产品的策划、创意、加工制造、营销过程中,在生产者、消费者和社会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争议的一种文化现象。

“山寨现象”产生的背景与改革开放的大背景有关。

改革开放后,中央提出了“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科教兴国”的总方针,倡导“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多种经营道路”、“搞活城乡贸易”,倡导“科技攻关”,培养“科技能手”、“先富起来的学者”。这就为“山寨主”的出现和“山寨产品”的发展提供了环境。随着国家的开放,国际旅游和交流的增加,一些产品的进口和非法走私品的钻营,中国人看到了许多做梦都没见过的产品,尤其是一些高科技产品,无论款式和功能都很抢眼,但如果太贵就只能望而生畏。那时候我们经常听到“外国的月亮也是圆的”这句话。其实说明当时中国真的很落后,发达国家的东西都很新鲜。

上世纪80年代,典型的“山寨”大本营是“温州日用小商品”、“河北白沟皮具”、“青岛即墨路小商品”,以便宜、实用、时尚著称。其实大部分都是模仿和复制品,只是迎合了当时普通百姓的日常需求,开了中国商品流通和发展的先河。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高科技和民营科技大多都有现在所谓“山寨”的痕迹。过去,电脑、电视、打字机等的组装。本身就是最大的“山寨产品”。实际上。时至今日,很多拥有自主品牌的大型电脑厂商依然有“山寨”的痕迹。为什么?你想过吗?计算机大脑的核心部分CPU不是我们厂生产的,所以根本没有真正的品牌。

“山寨”发展模式不仅增强了中国人的雄心和创造力,还发展了经济,搞活了流通,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为中国的科技进步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山寨现象”的诞生依据:那么,为什么“山寨现象”在中国出现20多年后,还在广东被大肆炒作?这是因为它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产业。近年来,中国的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it行业发展迅速,也受到国人的青睐,带动了it教育的普及和大量人才的涌现。据悉,我国近年来通过各种教育渠道培养的It毕业生有数千万人。正规、大型、知名it企业的岗位短缺,使得大部分it人才无法进入大型、知名it企业工作。就业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走自己的路,自主开发创新。由于研制经费的短缺和科研条件的限制,只能走短平快、加工、仿制、改进的轨道。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有很多自主创业的独特优势。很多“it山寨王”都通过这种方式发了财,赚了钱,全国各地的it人才涌入也是正常的。

这些“it山寨王”都是很有思想和管理头脑的人才。他们最了解市场的需求,最了解这个行业发展的特点。鉴于合资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由于品牌效应高、产品更新慢而无法满足普通人的需求,“it山寨王”自然会瞄准这个市场的潜力,迅速加工、模仿、改良其低价民用产品投放市场。

市场竞争本身就是诱饵勒索,很残酷。这种现象自然会引起一些正规、大型、知名it企业的反感和舆论打压。但是,国际上并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来限制这种“山寨现象”。高科技产品的复制只是根据原理,从商标、内容、形状都进行了修改,毕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盗版;高科技产品的仿制没有使用对方的商标,不属于完全的欺诈行为;高科技产品的改进是科技创新的范畴。所以很多国内外大型企业也很无奈。

此外,由于很少有人研究“山寨”现象,很多人对“山寨产品”的概念产生了误解,未能理解“山寨”只是一个借用的概念。其实《山寨》赋予了很多现代概念。因此,社会上有人把“黑工厂”、“地下工厂”生产的“三无”产品误解为“山寨产品”,有人把打擦边球、经常游走于产业政策边缘的行为视为“山寨行为”。

在这种多元的文化背景下,“山寨”现象引发了争议,被炒作也成为必然。“山寨文化”的发展源于民间,并在发展过程中被社会和政府所接受。所以这种文化自然会冲击人们意识中的传统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推动产品的创新进步和时代的变迁。

对“山寨现象”的辩证思考:“山寨文化”的出现和流行是一场思想上的革命和意识上的进步。在一定意义上,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人、群体和组织对其他个人、群体和组织中的主流产品、主流意识、主流现象的借鉴、模仿和改进,是进步的、先进的。

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山寨文化现象”,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其发展背景和时代意义。不能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消极的一面,不知道它积极的一面;不能主观感情用事地看待,不能客观发展地分析。在一个以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培育市场的国家,合理规范和积极引导“山寨文化”,倡导学习、学习、提高意识和行为,将为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为科技进步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山寨文化”的出现和流行,其实是一种思想上的革命,一种意识上的进步。在一定意义上,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人、群体和组织对其他个人、群体和组织中的主流产品、主流意识、主流现象的借鉴、模仿和改进,是进步的、先进的。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智慧。不能把假冒、盗版等社会侵权行为强加在“山寨文化”的范畴上。

“山寨文化”中的文案,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带有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的文案。“山寨文化”的再生产是一个模仿、借鉴、学习、提高的过程。无论从产品名称、产品内容还是技术内涵和品类,以及表现出来的风格,都已经焕然一新。虽然会有相似之处,但似乎又有所不同。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产品了。“相似”不等于“是”,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合法制裁“山寨现象”的原因。

事实上,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教育、科技、文化和管理理念的变化,以及人们的思维和价值观,都存在着“山寨文化”的现象。无论从电视机、电脑、汽车、食品包装、报纸版面、所有女性用品等。,都是从“山寨产品”起步,逐步走向自主创新发展的轨道。不仅是中国,台湾省经济、韩国经济、日本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初期,都在模仿、借鉴、学习、提高的过程中带来了质的飞跃,都有“山寨现象”的痕迹。

艾君认为,在当前国际技术封锁和各国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作为发展中国家,弥补技术差距和落后观念,重视山寨文化现象的研究和合理规范应用,实现科技进步、经济腾飞、缩小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包容、学习、借鉴、提升是打开心智的钥匙,学会如何走好一条路,发展自己,壮大自己。是一种敢于挑战世界的勇气和思维,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源泉。

“山寨现象”出现的时代意义:辩证地看待“山寨现象”,会发现它的存在具有某种时代的积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山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一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和形态。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它的价值,容忍它的存在,规范一些行为和社会伦理,使“山寨”成为发挥民间智慧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市场流通、促进消费的动力——

如果我们站在中国,今天的中国和处于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的中国,我们会发现它的存在具有某种积极的时代意义。

主要表现在:

第一,“山寨产品”对产品垄断具有监督功能。模仿、借鉴、改进、创新生产出价格低廉、功能齐全的产品,有效监督和促进主流名牌产品的优势垄断地位,促进其产品的透明化和销售价格的下降,形成市场产品的竞争氛围。

第二,“山寨产品”推动了社会主流产品的技术创新。“山寨产品”低廉的价格、齐全的功能甚至革命性的技术给一些著名的主流产品企业以压力感,迫使他们进行技术革命和产品升级,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科技的进步和发展。

第三,“山寨现象”活跃了流通。山寨现象来源于民间,最能体现人民对产品的诉求,因此受到草根群体的喜爱,促进了社会消费,搞活了流通市场。

第四,“山寨文化”的概念带来了思维意识的革命。

第五,“山寨文化”的发展促进了自主创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事实上,很多“山寨产品”已经成为从加工到销售甚至服务的直通车,形成了自己的产业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山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一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和形态,它丰富了发展中的中国市场,拉动了内需,解决了就业,满足了某些群体的消费需求,补充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山寨现象”有问题:对于“山寨”、“山寨产品”、“山寨现象”的问题,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认识到“山寨现象”的出现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积极意义,同时也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毫无疑问,“山寨产品”的出现有其背景和合理因素。我们也必须承认,任何文化,包括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主流文化、草根文化、宫廷文化等等,都有其来自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劣根性、愚昧性和低俗内容。“各种民间意识和行为形成的文化”健康积极的一面,会促进主流文化重要补充的形成。但其愚昧落后无疑会给传统意义上的主流文化带来辐射、腐蚀和冲击。

当然,“山寨现象”也有一些弊端。比如打政策法律的擦边球,涉嫌侵权,违背市场道德。事实上,这些现象中的一些也存在于国内外一些著名的企业和组织中。

还有一些“山寨产品”,由于科研水平、科研能力、经费不足等限制,自主知识产权很少。有的只是简单组装改装,有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有的根本没有售后服务,有的属于名牌产品,有损名牌产品的声誉。等一下。

尽管存在不足,艾君认为“山寨现象”对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在发展过程中,积累和发挥民间的聪明才智,培育和发展市场拉动内需,解决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需求,监督品牌垄断降低价格,丰富人民生活和活跃市场流通,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积累解决科研问题的经验,培养和发现人才,实现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应该予以鼓励和提倡。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我其实想说的是发展的问题。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规范。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关部门应在现有政策法规的指导下给予规范和正确引导,并加强法律监管。

一个以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山寨现象”的合理规制和正面引导,倡导学习、学习、提高意识和行为,将为社会带来巨大财富,为科技攻关打下坚实基础。而“山寨文化”和“草根文化”是当今这个社会主流文化的重要补充。重视对“草根文化”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多地了解民情、社情、人情、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对待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不应该依靠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约束,而应该从社会道德和社会认知上进行规范和正面引导,使其朝着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民族尊严、有利于和谐建设的进步方向发展。

“山寨文化”,这种在市场经济发展时期诞生的文化现象,没有人能真正看透它会对中国未来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起到什么样的强大力量。因此,对它的态度不能用立法来压制,而应该辩证地分析和宽容。只要进步的文化自然会发展壮大,违背道德的腐朽文化自然会消亡,这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总之,在对待“山寨现象”的问题上,要肯定它的价值,容忍它的存在,规范一些行为和社会道德,让它在中国的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市场流通和消费中发挥作用,成为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积累民间智慧的力量。(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