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产品如何缴纳罚款?
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假冒伪劣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许可标志的;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的;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次充好;
(6)失效或变质;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8)标示的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和销售的。
2.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纠正的,视为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1)无相关单位的检验证书或销售许可证;
(2)未用中文标明国内产品的名称、生产者、原产地(未标明重要工业品的地址);
(3)限量使用且未标明有效期的;
(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五)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按照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但未标明的;
(6)无中文说明书的高档耐用消费品;
(七)属于次品(包括残次品、次品)且未在商品或者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次品”字样的;
(8)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标明相关标志和使用说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十万元以下。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