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直系亲属2003年可以经商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领导干部之间业务往来的规定如下:
不得默许、纵容、指使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谋取私利;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允许或者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所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众利益相冲突的经商、经商、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所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应当担任外方委派、聘用的高级职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允许或者纵容其在所管辖的地区和经营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经营或者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