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机构撤销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主观性:

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撤诉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实发生了变化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可以再起诉。允许撤诉的决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原允许撤诉的决定,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