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吊销8个月后,名字被别人取了。

法律解析:当企业或店铺不符合经营条件时,如卫生条件不达标、不按时纳税等,工商部门有权注销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是不可能正常经营的,如果继续经营就是非法经营。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工商业户被注销。商标未被注销的,仍享有商标权。如果被他人冒用,可以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诉或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