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吗?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知识产权是其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没有区别。
1.知识产权:又称“知识的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的期限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形象、设计等,均可视为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马克·莱姆利教授介绍,1967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知识产权”一词被广泛使用。(最近一些互联网公司,比如腾讯,阿里,也简称为IP。)
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现在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现象越来越多。现代专利制度产生于17世纪上半叶。百年后,“专利说明书”制度应运而生;一百多年后,出于法院处理侵权纠纷的需要,产生了“专利权利要求”制度。21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在的知识产权。我们可以看到它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制造商名称、原产地名称、防止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换言之,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东西。物权法的制定对于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力,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