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类型?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所有人向被许可人支付费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合同。商标所有人或其授权人是许可人,另一方是被许可人。商标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人不丧失商标权,仍然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商标许可合同的客体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许可与商标转让合同的区别。商标许可合同类型1。专用许可商标注册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不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2.被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区域和方式内,将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许可他人单独使用该注册商标。3.一般使用许可(General use license)一般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可以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