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收费标准
(1)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产权关系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金额,按下列比例分配:
65438+万元以下:4.8-6.4%,最低收取1500元;
65438+万元至50万元:4-4.8%;
50万元以上至654.38+0万元:3.2-4%;
1万元至500万元(:2.4-3.2%;
500万元以上至654.38+00万元:654.38+0.6-2.4%;
10万元以上:0.8-1.6%。
差旅费、律师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担任二审代理和异地办案,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