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和商标的区别

法律分析: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特殊标志与商标最显著的区别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二条,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和国际文化、体育、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简称、徽记、吉祥物等标志。从该条的含义分析,特殊标志的使用仅限于文化、体育、科研等社会公益活动,属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可见,商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即营利性的商业活动,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主体通常是营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