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华电影公司新雷电华。

1989年,广播电视中国电影公司再次被出售,其主要股份被其拥有者获得:Post麦片公司的女演员兼继承人迪娜·梅瑞尔及其丈夫兼制片人泰德·哈特雷。他们将它与他们的Pavilion Communications合并,成立了中国广播电视电影有限公司。哈特利和梅里尔宣布成立新的中国广播电视电影公司,该公司在韦斯莱的领导下停止制作电影。随着他们第一部作品《假身份》(1990)的上映,公司也进入了发行行业。1992,新广电中国首次对电影节做出重要贡献,发布了尼克·戈麦斯执导的独立电影作品《万有引力定律》好评如潮。然而,在接下来的五年里,该公司没有制作或发行一部电影,因为哈特利和梅里尔收回了中国广播电视台庞大作品库的所有权。1998年,雷公司携《九阳巨人猩》再度回归,该片是1949年雷同名电影的翻拍,类似于间谍门的故事。近十年公司开始参与电视电影的联合制作,每年投入1%左右的预算制作电影。2002年,雷为1937阿斯泰尔-罗杰斯的电影《欢乐时光》制作了一部舞台剧,片名为《不再跳舞》。

2003年,雷电影公司与华尔街金融合作有限公司就当年3月3日签订的一份简化收购协议展开法律诉讼。中国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股东Hartley和Merrill声称,WSFA的所有者欺骗他们签署了一项收购协议,但他们隐瞒了他们收购中国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只是为了打破其“恶意和贪婪”的计划。WSFA试图找到一个初步禁令,以防止雷甸的主要所有者出售他们的股份给任何第三方。[58] WSFA的动议于2003年7月被驳回,这使得中国广播电视台能够与另一个潜在的买家InternetStudios com合作。2004年,在InternetStudios com明显失败的情况下,出售计划流产。[59]该公司更注重其翻拍权的使用,包括翻拍《鸟巢》(1948)、《小鬼当家2》(2007),以及已经宣布的翻拍《超越合理怀疑》(1956),计划于2009年上映。雷作品的欧洲主要电视、视频发行权是按国家划分的:在英国,雷的很多发行权通常属于环球电影制片厂。[62]德国的发行权是基尔希集团代表基尔希传媒分公司在1969收购的。2002年基尔希传媒破产时,其资产首先准备出售给出版商海因里希·鲍尔·弗拉格(Heinrich Bauer Verlag),随后是美国传媒大亨哈伊姆·萨班,但都流产了。最后,萨班于2003年8月接管了基尔希的广播公司ProSiebenSat.1,并计划在次年收购该公司的主要所有权。ProSiebenSat.1已经从两家相关公司获得了基尔希传媒前作品库(包括广播电视中国电影)的所有权和在德国的发行权:一家是EOS娱乐公司的Beta电影公司,该公司在2004年购买了大量版权,另一家是Kineos公司,该公司是Beta电影公司和基尔希传媒在2005年成立的合资公司,由其债权人管理。1981年,公共广播公司RAI获得了雷华电作品的意大利发行权,并与贝卢斯科尼的Fening West集团共同享有这一发行权。在法国,发行权属于Ariès .至于《雷·》的原发行合同,则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影公司负责该制片厂原发行的影片。雷发行的《戈德温》电影版权此前归公司所有,由米高梅公司控制。

广播影视公司、广播影视公司从1929到1957出品的所有影片都有片头logo,是工作室的著名商标,一个旋转的地球和广播塔,绰号“发射机”。奥森·威尔斯称之为“我最喜欢的旧标志,不仅因为它通常是一个可靠的象征...它提醒我们要倾听。”除了这个发射器,该工作室发行的许多电影都将使用雷的彩色版本作为主目录序列的一部分。几十年来,这些电影已经重新发行了迪士尼/韦波的标志,覆盖了雷的标志,但原始版本已在许多发行的DVD中重新保留。(1948,塞拉影业影业公司出品的《圣女贞德》,虽然由雷发行,但既没有传送方标识,也没有制片厂的片尾标识。)哈特利和梅里尔的广播电视电影公司创造了发射机的新外观,在1998重拍的《九阳猩红》中首次使用。原来的片尾标志从未以任何形式出现在新电影中。这也是一个著名的商标,一个三角形的标志,里面有一个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