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实体法和三部程序法

法律分析:

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由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七个部门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其相关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公民权益的根本保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为了保证宪法的尊严和相对稳定性,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代表:立法法、选举法、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民商法:是规范社会民商事活动的基本法。代表: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公司法、保险法、比尔·劳、证券法等。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指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是关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的代表。经济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代表: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土地管理法等。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关系到民生的法律部门。代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公益捐赠法等。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调整的是由犯罪引起的社会关系。代表:刑法等。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我们称之为程序法,以保证前六部实体法的实施,即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比如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还有调解和仲裁。代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关于法律效力的位阶,首先要看前面提到的三个层次的法律,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怎么区分其实很简单。第一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都是以“法”字结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头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完善国家立法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NPC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部分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