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中可以省略以下哪一项?

食品标签上可能没有标明产品批号。

食品安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不仅指食品本身的质量,其包装材料和方法也是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因素。产品标注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标注内容是否能满足国家法规、标准和实际应用的要求。

产品信息是否充分真实反映、是否方便消费者选购等诸多问题往往被忽视,尤其是食品标签漏印、漏印、涂抹或贴错标签的现象,消费者对食品标签标注信息的不理解也对食品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应当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明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非标准标签

有些食品为了追求包装的新奇,用繁体字来表示产品名称,而不是按要求用规范汉字。GB7718-2011要求食品标签使用规范汉字,但不能使用商标。“规范汉字”是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可以使用相应的繁体字。

原产地标注不规范是所有食品标签中最常见、最严重的问题。GB7718-2011要求“产地”是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对特定情况下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同一地级地区,则不强制标注“产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