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有哪些程序?

回答“维权”等问题。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途径;

(1)行政渠道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进行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诉或举报。(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投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的名称、地址、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物品(照片、复印件)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交投诉申请书和证明其权利的有效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商标注册人投诉的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法院起诉:(略)此外,在商标申请或注册后,应勤勉地监控他人在类似或不类似但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上对类似商标(主要是后来申请的商标)的申请和使用,及时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异议、争议和撤销请求,解决潜在甚至实际的商标权冲突,维护自身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