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如何查看?

你好。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局经审查,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查并公告,成为《商标初步审查公告》,同时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但公告商标的初步审定并不意味着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建议或建议被裁定无效,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的情况下,该商标才会被核准注册。

《商标法》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因此,商标初步审查的通知期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就予以核准,进行注册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

如果在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有人对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局将进入异议裁定程序;

商标局决定核准申请人商标申请的,予以注册公告。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的,驳回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