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3项商标创新

大家都知道商标需要创新的创意,一些日常表达非常通俗易懂,容易宣传,也容易被人们接受,表达的内涵也能显露出来,所以被一些平台注册为商标。但是用日常用语注册商标是有一定风险的,会被商标局驳回为不显著。在申请商标时,具有商标的区分性和显著性尤为重要。

1.《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是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的明示规定明确指出的:第一点是仅表示商品的通用名称、图案、型号,不得注册商标;第二点,只有商品的质量、材质、功效、用途、重量、数量可以作为商标展示;最重要的是第三点。如果缺乏商品的显著特征,就不能注册商标。所以缺乏显著特征来判断日常用语是不是商标。

二、如何有鲜明的特色日常用语首先要有独特的设计,其表达方式要特别。这种特殊的设计使商标展示的形式固定下来,消费者识别时会对商标产生深刻的印象,消费者容易接受。这就是商标具有显著的可识别性;而且在大量商标的使用上,在消费者心目中应该是差异化的。在申请商标时,要充分展示产品的内涵,以区别于其他商标,使产品更加突出,这样才会产生良好的效益。

因为日常用语朗朗上口,容易被消费者记住和宣传,所以很多平台都用日常用语注册商标。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日常表达都可以用来注册。如果不具有显著性和显著性,就不能用于商标注册。因为日常用语过于日常化、口语化,作为商标没有明显的判断,在商标审查中非常主观。不同的考官会判断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先查看是否有相同的文字,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