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误导、诱惑、欺骗消费者?有哪些法律规定?
误导、引诱、欺骗消费者,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以虚假的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的问题,应当给予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志。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予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天后,消费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修理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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