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长期不用会被注销吗?

法律客观性:

一、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多久注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在提交申请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申请撤销商标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证明材料无效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三年后提出。二。注册商标注销程序(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撤销可以是全部撤销,也可以是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撤销。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提出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2)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超过一年,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经商标局核准,被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3)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未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申请续展的,应当注销该商标。这是商标局针对注册商标已经过期的情况做出的撤销行为,不需要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