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一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7上半年,省级部门要全面完成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方式,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更新和定期审核。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各地各部门在起草公文时要明确公开性质,说明不公开的原因;公开要求将落实到会议程序中,是否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如何公开的意见将随会议计划一并报批。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利益相关者、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列席政府相关会议的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选择若干地区和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政务服务,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用1年左右的时间,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第二,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的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借鉴省交通运输厅四级决策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构建经营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决策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梳理职权重要事项,采取内部交叉询问、专家组跟踪、“双随机”监督抽查、公众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审批许可、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内部监督和问责机制,明确各级监督责任,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及时纠正各类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把阳光政务监督与优化政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管理权力,正确使用权力,不断增强行政工作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应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努力做到效果与动力的统一。以部门和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按照程序连同解释材料一并发布。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级政府和省级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不少于1次。做好政府舆情回应工作,涉及的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舆情收集、咨询、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及时收集和报告相关重大政府舆情,有情况第一时间回应。完善民意收集机制,通过征求意见、网民留言、听证座谈、协商谈判、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新闻发布等传统方式,积极发挥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做好开放平台建设。推进“一门一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云平台建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政府数据开放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便利化。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和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强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政府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的整合对接,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推进网上统一招投标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加强网上服务记录管理,建立政府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实现网上办理、办结、服务满意度即时评价和综合效能监管。整合内外网资源,全面公开政府信息,鼓励开通手机APP、短信平台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实时精准推送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作为标准文本的作用,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