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变更、专用车票丢失等近期热点问题整理完毕!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丢失、税务登记变更等。最近一波热点税收问题有回答,请戳看看!

1.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属于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因为对方企业注销,没有及时拿到发票,但是钱已经花了,实在拿不到发票。能否凭借合同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公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8号,2018)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因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或补发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其费用经以下信息确认费用真实性后,可在税前扣除:

(1)无法补办或兑换发票等外部凭证的原因证明(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注销、纳入异常业户、破产公告等证明。);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三)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支付凭证;

(四)货物运输证明材料;

(5)货物出入库的内部凭证;

(六)企业的会计记录和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要信息。

3.个人在公开发行市场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是否有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第10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按20%的税率征税。

四、中小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推广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自2016 1起,全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时 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纳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日历年(含)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个人股东应根据以下条款获得增加的股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本项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上述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已被认定为年销售额、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不超过500人的高新技术企业。

5.关联方交易包括哪些类型?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方报告及同期数据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42号)第四条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转让有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和建筑物、车辆、机器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2)金融资产的转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版权等。

(4)融资。资金包括各种长短期贷款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种有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

(5)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技术服务、合同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征收和使用程序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4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在挂失前已经认证,可提供专用发票的发票复印件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的,可用专用发票认证,并留存专用发票复印件备查。?

七、税率调整后,出口退税率是否也要调整?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四、原适用17%税率和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对原适用11%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五、外贸企业在2018 31年7月前出口第四条所涉及的货物,销售第四条所涉及的跨境应税行为,在购买时,按照增值税调整前的税率,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买时已按调整后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出口的第四条所涉及的货物和7月31日之前销售的第四条所涉及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实施时间和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实施时间和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开具出口发票的日期为准。?

八、如何变更税务登记?

答:已领取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多卡融合?纳税人工商(民政)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避免政策差异和数据采集质量对纳税人权益的影响,变更登记核准后,纳税人需要对登记机关享有的变更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更新税务登记信息。除工商(民政)登记信息外,登记信息(如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征税人、登记类型等。)变更,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提交信息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税务登记证原件

处理通道

1.办税服务厅

2.网上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

处理时间限制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立即办结。

处理结果

税务机关换发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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