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案件的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

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售出,价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但将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尚未售出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

卖假酒的判刑如下:

1.这取决于所涉及的情况。如果酒是真的,只是模仿别人的商标,就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如果酒是假的,用酒精和水勾兑,其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