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详细数据收集
基本介绍中文名:mbth,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00年依据:基本信息、认定条件、优惠政策、* *措施、总体目标、R&D创新、管理办法、评分标准、基本信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据。当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务院于1年发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予以支持。后来根据形势需要,1996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范围扩展到了国家高新区之外(郭克法发字1996018)。1999 * * *中央、国务院召开科技大会后,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郭克法发字2000324号)。认定条件(1)注册满一年的中国内地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在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中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下同)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过去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优惠政策的国家基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说的需要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加计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175%的R&D费用,从而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在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范围之内。(注:本政策适用时间为2017 1 10月至2019 12 2月31 2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法的权利。纳税人有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第三十三条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减税、免税期满后,从期满的次日起恢复纳税。* * *措施支持措施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十多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政府主要采取了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如减免税、股权激励、科技计划、项目用地、金融保险、出口信贷等。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完善的政策体系。总体目标制定新《认定办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下优化产业结构的导向作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导下,进一步提升我国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发展。总体思路是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真正落实优惠政策。新的《R&D和R&D创新能力及创新企业认定办法》明确规定了R&D和创新能力的主要认定指标和衡量依据。众所周知,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法存在很大不足,即关键认定指标没有计量依据,尤其是研发活动,没有给出评价标准和费用收取标准,导致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的、可计量的标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办法经过大量研究,借鉴国际经验(OECD、美国、韩国)并结合中国实际,确定了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标准和费用收取标准。同时,对科技人员、研发人员、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相应指标也有明确说明。新《认定办法》明确了研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计量依据,认定标准统一,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以上,通过持续开展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申请税收优惠政策。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评分标准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调查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描述]
1.技术专家应当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价,并做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2.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二类评估,按二类评估的知识产权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只能使用一次。3.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期间,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利人时,申请时只能有一个权利人使用。4.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在申请认定前取得的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付款收据为准。5.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算高新技术企业。6.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本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 0分
最近三年平均每年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六项以上才有可能拿到30分。
(1)国内外同一科技成果(专利、著作权、技术许可、注册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只记载一项。
(2)技术成果的购买或出售,应以正式的技术合同为准。
(3)这种评价可以包括在技术诀窍中,但不太有价值的不包括在内。从产品或工艺改进的绩效来评估技术诀窍的价值(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判断技术成果转化的依据是企业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有了科技成果。
3.R&D的组织管理水平为20分。根据企业R&D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的总体情况,技术专家将结合以下评价进行综合评分。(1)制定企业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R&D投资会计制度,编制R&D费用辅助账;(≤6分)(2)建立了具有相应科研条件的内部科技研发机构,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制度,建立了创新创业开放平台;(≤4分)(4)建立了科技人员培养和进修、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业绩评价和奖励等制度。(≤4分)4。成长性指标20分财务专家选取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来评价企业的成长性。企业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1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