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吃虫子的最新惩罚

投诉吃虫子的最新处罚是媒体曝光、高额罚款等一系列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追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的除外。食用昆虫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还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果吃坏了肚子,也可以向疾控中心举报。现在能管食品监管的部门很多,大家都很关心。没有更多的,可以去媒体,电视台,报纸,都是新闻热点。一旦发现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什么也别说,马上拿起手机给异物拍个特写,然后再多拍几张店内环境。试着把店名和商标拍进镜头也没问题。一定要保留好现场餐具的证据,不要让店家倒掉或者更换。

法律依据

NPC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然而,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和仅在预包装食品中的销售不需要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