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内容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文化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直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平台也要对实时进行的网络表演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直播这提供的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主动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并协助保留和提供相应违法犯罪证据。

《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广告不得使用这些名义或形象。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广告不得使用这些用语。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泄露国际秘密。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利益;广告不得危害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秩序。

(七)妨碍社会公***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等内容。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广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等歧视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广告不得妨碍环境等资源保护、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其他情形。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例如:《中华人民***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