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纳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本公司缴纳的个税会计分录如下:

1.工资计提: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款-工资。

2.实际支付: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3.按月末账户上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报送税务机关后: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打印税务凭证:

1,单位财务人员拿着完税清单和单位的相关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此完税证明;

2.个人持身份证去税务局,但必须是本人,并提供单位的税号;

3.有了个人身份信息,一些地方推出了自助查询打印、在线查验、短信订餐等多种服务。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和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个税的税率如下:

1,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率3%至45%;

2、营业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在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修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其他个人所得;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转包或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饰、安装、绘图、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同行评议、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等活动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将作品在图书、报纸、期刊上发表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船舶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份、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船舶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彩票中奖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收益需要结算的;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民而取消中国户口;

(六)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收入和代扣代缴税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