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机在商标的哪一类,我应该具体说哪一类?

答:空气净化器属于商标号。11,具体如下:1106干燥、通风与空调设备(含冷暖房设备)(1)通风橱110006、空气除臭装置110006。空调过滤器110011、空气再热器10012、空气干燥器110013、空调设备65438+空气过滤设备11015、风机烟道110093,烟囱风箱110094,干燥器110097,空调110099,车辆除霜器16549。干燥设备110117、气体净化装置11065438、饲料和饲草干燥设备1101。用于空气或水处理的电离设备110174、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110207、干燥装置和设备110222、风扇(空调组件)11022。通风设备及装置(空调)110233、车辆通风装置(空调)110234、实验室通风罩110244、空气消毒器110244。燃气冷凝器(非机器部件)110294,厨房抽油烟机110314,厨房抽油烟机110314,个人电风扇165438。电干衣机110316、食物有机物脱水装置10321、织物蒸汽挂烫机110331(二)吹风机103。2.该相似组第(1)部分中的食品有机物脱水装置仅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中的干燥设备、干燥器、干燥装置和设备、干燥设备和装置相似;3.电干衣机类似0724产品;4.这种织物蒸汽挂烫机类似于0808除皱熨斗、第九版熨斗和上一版0924电熨斗和蒸汽挂烫机。

商标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