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包装损坏了,我可以退货吗?

七天无理由退货。包裹已损坏,无法退回。详情如下:

1,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被穿,一般不能退换;

2.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退货商品应当完好。一件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齐全的,视为完好。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服务有缺陷;

2、不具备商品应有的使用性能而擅自出售的;

3、不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标明的商品标准;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所标明的质量条件。;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6.出售的商品数量不足;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

8.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和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报刊投递。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其他不适宜退货的商品,不属于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