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的标志设计
商标设计应遵循哪些原则?1,可识别性
识别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由于商标的特殊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商标的形式规则和特殊要求,即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美国造型师阿恩海姆·鲁道夫说?任何一种作品的内容都必须超越作品所包含的个体表象。?换句话说,作品的形象必须具有吸引力。使人的理解集中在作者需要的方向。生动的形象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给人一种心理回味,在回味中获得一种心理享受。商标可以有企业名称没有的功能和作用。名字虽然能让人理解,但永远无法在人们心中树立起清晰、有力、固定、统一的形象。有自己特色的创意商标才有生命力,像旗帜一样鲜明、醒目、有力。个性越鲜明,视觉表达的感染力就越强,刺激就越深,持续的时间就越长。
2.沟通
现代商标不仅起到商品符号的作用,还通过商标表达一定的含义,传递明确的信息,给公众留下美好而独特的印象。这个?意思?然后呢。信息?来自设计师对企业方方面面的深刻了解,包括经营理念、规模历史、产品性能、用途、销售目标、价格、生产工艺等。,选一个最有代表性的?点?运用夸张、概括、比喻或暗示来创造一个象征性的艺术形象。视觉形象的创造是建立在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基础上的,必须具有视觉性和可读性。我们要研究、了解、掌握和利用他们的心理需求,通过无声的形象表达出来,在他们的视觉和心理中倾吐出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就像信号一样精确,容易理解和识别。
3.美学
席勒说:一方面是自然,一方面是理想,这就是美。
由于商标设计的艺术形式和社会功能不同,其思维方法、表现手段、艺术语言和审美观点都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创作。商标美学最大的特点是:简洁、易读、易记。因为人的知觉有一定的负荷极限,具有选择性接受和传递环境刺激、防御拒绝的功能。也就是说,视觉只接受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人的视觉与物体的接触转瞬即逝,视觉识别图像的能力受到时间和速度的制约。速度和时间要求人的视觉快速识别物体,传入大脑留下记忆,这就要求图像具有简洁清晰的视觉效果和视觉感染力。简,不要在简单和空虚中失去这一点;繁,不能流于繁杂琐碎。简洁包含丰富,简单变化,复杂求简单,丰富求简单。
商标图案是产生吸引力的主要艺术语言。架子赛?强大的表现力对商品的美化和推广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照搬自然形态,必然会失去商标的表现力。只有不断控制在艺术上的追求,才能让你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强烈的刺激、生动的、朴素的直觉。
4.适应性
商标在视觉传达设计中应用广泛,使用频率最高。面对不同材质、不同技术、不同条件的挑战,表现形式要适合黑白与彩色、正反造型、放大缩小、线框空心体的变化。规范操作的目的是树立系统规范使用法规的权威。
5、泰晤士报
企业商标印章是企业形象的核心。它不仅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也是鉴别商品的依据。它代表的是一种信誉,是企业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培养出来的。经济的繁荣,竞争的加剧,生活方式的改变,时尚的潮流取向,都要求商标必须适应时代。一种方法是抛弃旧商标,重新设计,以全新的面貌出现。这种重新设计在经济上可能代价很大,只有通过广告媒体反复宣传,才能重新树立形象。另一种方式是在原有商标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改造和完善老的、信誉好的商标,这样不仅具有连续性,容易识别,而且还被赋予了时代感,使人们不自觉地接受新商标。这种演变的规律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复杂到简洁,使之现代化和国际化。
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流程1。调查和分析
商标和标志不仅仅是图形或文字的组合,而是根据企业的构成结构、行业类别和经营理念,并充分考虑到商标和标志所接触的对象及其应用环境,为企业制定的标准视觉符号。在设计之前,我们首先要对企业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这是设计和开发商标和标志的重要基础。
2.要素挖掘
因素挖掘是设计和开发的进一步准备。基于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提炼出商标和标志的结构类型和色彩取向,列出商标和标志应体现的精神和特点,挖掘相关图形元素,找出商标和标志设计的方向,使设计工作有针对性,而不是漫无目的的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3.设计和开发
对企业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设计要素有了充分的把握,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进行设计开发工作。通过设计师对商标和标志的理解,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将设计元素融入到设计中。商标和标志一定要寓意深刻,特色鲜明,造型大气,结构稳定,配色适合企业,避免俗套或大众化。不同的商标和标志反映了不同的重点或外观。经过讨论、分析或修改,找出适合企业的商标和标志。
4.标记校正
在提案阶段确定的商标和标志可能在细节上并不完美。经过标准画法、尺寸修正、黑白应用、线条应用等不同表现形式的修订后,商标、标志的使用将更加规范。同时,商标和标志在不同环境下使用时的特征和结构也不会丢失,实现统一、有序、规范的传播。
商标设计的内容是什么?厂家要知道商标设计的构成:1,商标的构成。
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商标的构成有不同的规定。
独联体国家规定,商标的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立体、组合或其他形式。根据美国商标法,任何文字、符号或标志,或者这些东西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的要素。目前,世界上少数国家还将包装和容器的特殊样式列为商标的构成要素,允许注册。
由于商标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外一些厂商为了吸引顾客,在商标设计上尽量标新立异,纷纷推出气味商标和音频商标。电子数据商标、传输商标等。,有些国家如罗马尼亚的商标法对此有规定,如颜色、产品形状或其包装、声音等。可以作为法定商标的组成部分。然而,大多数国家尚未对上述形式的商标实施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当用文字书写。图形或其组合,此外,其他形式也不能作为中国商标的要素。
2.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是一个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与图形的组合,都必须概念新颖,风格独特,足以区别于其他同类商标。
3.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颜色对一个商标来说意义重大。颜色不是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一般不能单独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使用。但是,颜色是整个商标的一部分,是一个商标区别于其他商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如果商标注册后需要改变颜色,则视为商标图形的改变,必须重新注册。由于商标颜色对提高广告效率意义重大,很多知名商标在注册时都指定了颜色。
4、商标文字、图形
有些文字和图形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不同国家对禁止使用商标的规定也不一样,要注意它们的区别。
由于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社会文化背景不同,一些在一个国家普遍使用或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商标在其他国家不一定适合使用。在商标设计上,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国际规范,那就是在选择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时,避免使用销售国禁止的或者消费者忌讳的东西。
比如瑞典的国旗是蓝色的,国家禁止蓝色作为商标。如果把蓝色作为商标,会被认为是对他们国家的不尊重,自然也很难获得注册许可:阿拉伯国家禁止黄色,而法国人认为黑桃是死者的象征,使用这种图形的商标不会被允许注册。意大利人视菊花为国花,日本人视菊花为王权的象征,既不接受菊花的文字和图形作为注册商标,而拉美国家视菊花为妖花。
5.商标的名称。
许多国家禁止将地名作为商标,因为地名通常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6.商标的版权保护。
商标的保护包括对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的保护和对与特定人身份密切相关的商标权的保护。商标的著作权保护属于人身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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