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旅游住宿标准黑龙江旅游标准
一.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2015,10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和住宿费标准,自2016,1年10月20日起执行。
通知称,调整北京、上海等11城市部级干部住宿标准,7个城市处级干部住宿标准,33个城市科级及以下干部住宿标准。
调整后,部级、局级及其他人员每日差旅住宿标准北京为1100元,650元和500元为165438元,上海为100元,分别为600元和500元。同时,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受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6个城市试行旅游住宿淡季标准。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出差住宿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坚持节俭原则,按其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酒店住宿(不论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财政部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出差次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规模。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包括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等费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补贴出差伙食费的,不再报销国外餐费,或者不再补贴出差伙食费。
3.至于国外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税法中没有相关文件。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补贴和公杂费。差旅费证明包括:姓名、地点、时间、任务、付款凭证等。差旅费中包含的补贴在人均100元、1天的标准内。
差旅费和住宿标准
从2016 1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执行新标准。(住宿费1:按照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最高可住1100元的标准酒店,其他省份800元或900元。科级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酒店住宿费价格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推出了淡季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2)交通费:只有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承包。(3)伙食费:每天100元,无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粮食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按照地方标准,除了去西藏、青海、新疆出差定为每天120元外,其他地方标准大多为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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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旅行标准住宿2021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北京、上海等11城市部级干部住宿标准,7城市处级干部住宿标准,33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标准;如北京市部级、局级、处级及以下干部相应标准分别调整为:1100元、650元、500元。此外,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受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试行旅游住宿淡季标准。旺季和下浮后,标准也一并公布。
据悉,调整后的出差住宿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坚持节俭原则,按其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酒店住宿(不论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