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还能继续使用吗?

商标无效不能再用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视为自始不存在,不能再使用。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溯及既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生效。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