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有什么区别?

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区别如下:

1、商标识别的区别:联合商标是与其注册的主商标不同但近似的多个商标组。联合商标可以单独注册,但每个商标不能单独转让,必须整个联合商标一起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是如此;防御商标与其注册的原始商标是同一商标;

2.注册类别的区别:联合商标注册在与主商标核定使用的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防御商标的注册范围一般不同于主商标核准的申请范围,主商标是在其他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中;

3.获得注册难度的差异:共同商标的注册人不一定是驰名商标的所有人;防御型商标中的注册人一般是Chi商标的所有人,申请很难被批准;

4.撤销条款适用的区别:联合商标中未使用的商标不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可以撤销商标的相关规定限制;防御性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可能被撤销。

联合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联名商标转让时,应当整体转让,不得转让。

防御性商标是指企业用注册商标覆盖更多的商品或服务,或将自己的商标注册与声音相似的图案和文字作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跨类防御,一种是同类防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前款所列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