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谁有更详细的解释?这篇文章我看不懂。

异议期为三个月。如果异议人在异议期届满前几天才提出商标异议,而异议文件到达商标局时已经过了异议期,商标局将在异议期届满时发布注册公告。因为当事人提交的文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异议有效,所以存在异议裁定前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已经公告的情况。还有其他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