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比wip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外延更宽

WTO和WIPO都是国际组织,分别在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定义知识产权时,WTO和WIPO的出发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其相关论述如下:

1、WT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是从贸易的角度出发,其外延相对较宽。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将知识产权定义为版权(包括文学艺术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信号的作者和表演者的权利)。

2、商标(包括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未披露信息的保护等。此外,TRIPS协议还对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3、相比之下,WIP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则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本质和属性,其外延相对较窄。WIPO的主要关注点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管理,包括版权(如文学艺术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制品等)、商标(如商品和服务标记)、工业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等。

4、可以看出,WTO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更强调贸易方面,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更加广泛,包括了服务标记、地理标志、未披露信息等,这些在WIPO的定义中并未明确提及。而WIPO则更注重知识产权的本质和属性,其定义更加专业化,主要涉及版权、商标和工业设计等方面。

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可以分为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工业产权则主要涉及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

2、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第一,专有性。知识产权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第二,地域性。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专利权,在该国范围内有效。第三,时间性。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3、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避免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失。同时,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财富,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