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吗?苏饿了吗?你得到多少?
65438年10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原告拉达思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饿了么”)与被告饿了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饿了么”变更经营名称并赔偿“饿了么”1?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案商标系列在先注册,被告“饿了么”的字号与原告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含义上极为相似,应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么”作为注册企业名称,主观恶意明显,客观上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你饿吗?”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的字样,赔偿饿了么654.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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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频频“碰瓷”
近年来,知名公司遭遇搭便车、名牌商标维权事件极为常见。此前,今日头条状告餐饮品牌今日油条,也有海底捞状告河底老菜馆的闹剧。海底捞败诉后一口气注册了263个商标。
2020年8月,海底捞起诉一家名为“海底捞”的餐厅。海底捞的理由是海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非常相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但是河底老认为河底老和海底老的字标是否相似,要从语音、形象、意义上比较,而河海的发音不同,字体也不同。因此,他们的商标不是近似商标。
最终,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直接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和被告人均没有上诉。
凤凰网-饿了么起诉“饿了么”,获得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