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的违法所得及涉案金额是否应全部退还?
是的,违法所得和假冒商标罪的涉案金额应当全部退还。
罚金应该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酌情决定,但有一个标准,就是不能让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获利,所以违法所得必须全部返还。
假冒注册商标罪针对的是生产制造环节。一旦制造出来就应该确认为涉案金额,所以如果没有卖出去也应该确认为涉案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法释[2004]19号,2004年2月22日)
第二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九条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称销售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取得的全部违法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一)明知其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替换、覆盖;(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同类商品的;(三)伪造、变造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文件或者明知该文件是伪造、变造的;(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单项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第十六条明知是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件、执照而为他人提供,或者为他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进出口代理等便利、帮助的。,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罪的* * *行为人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