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高科技园区机构设置
负责人:王元龙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园区工作计划和总结及行政文件的起草和下发,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园区各类会议,保存重要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决议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整理和保管;负责本园区文件的编号、登记、整理、归档和保管;负责文件和资料的印刷和分发。
4)负责外来人员接待服务与外事活动之间的综合协调、联络接待和会议管理。
5)负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发放,库存物资的管理、统计、结算,食堂的后勤保障。
6)负责办公楼、线路、管道的维护,以及用水、用电的监督管理。
7)负责园区网络信息的管理;策划并承担公园内户外广告设计及各类宣传广告。
8)负责车辆调度管理、维修及司机管理。
9)负责园区重大活动计划的策划、起草和具体实施。
10)负责办理和协调NPC代表建议和CPPCC提案。
2.党群局
负责人:陶庄
责任和权力:
1)协助指导园区基层党群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体系;协助园区党员、干部、团员和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团委、人社局等部门来文的登记、办理、传阅、归档工作,负责党工委党建工作相关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起草党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文件材料,确保相关文件及时准确下发。
3)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群组织建立工作,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群组织动态单建率达到100%;深入开展“争创‘两岗两号’、争创‘双示范企业’”活动,负责典型树培育和评选。
4)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和各项创建任务,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指数水平;开展公民道德、文明礼仪、文明城市建设等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推荐和参与评选好人、道德模范、各级感动人物等。,并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活动。
5)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诫勉谈话、组织信访、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干部违纪处分100%到位;负责监督检查党员中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章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在党章及有关规定范围内实施党内监督。
6)负责园区人事管理,如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考核等;协助审核汇总入园企业劳动工资报表,宣传入园企业规范用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7)保证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率和干部学时(学分)完成率,保证园区后备干部结构合理,有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好中层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和考核工作。
8)深化青年文明号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园区基层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教育和文体活动,加强团员青年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9)协助有关部门培养、考察、选拔党外人士,营造与党外人士合作的良好氛围。
10)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支持和帮助民族宗教团体开展有益于社会的工作,重点防范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
11)负责园区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和武器装备管理;组织领导民兵完成战备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12)负责征兵工作和园区预备役士兵、军官的登记统计;配合预备役部队落实学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和集结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的管理教育和优抚工作;协助军队保护本地区的军事设施。
14)负责建立95%以上的企业工资协商,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创建地区超过90%。
15)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向党工委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16)负责检查监督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
17)配合员工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18)负责园区计划生育,协助上级计生部门管理流动人口;负责“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19)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调查分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提出建议;综合协调园区妇女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组织指导园区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3.投资服务局
负责人:陈波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园区内产业项目及相关项目的服务和协调。
2)负责园区省、市、区重大工业项目的整理、监督和验收。
3)负责园区项目开工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4)协助区、园区相关部门对入园项目进行检查考核。
5)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
6)负责园区购地项目的工商登记工作。
7)负责园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8)完成管委会和总行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经济和社会发展局
负责人:徐玉华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园区年度目标计划的制定、分解、下达和跟踪,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月度、季度考核和跟踪,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依据《统计法》和《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3)组织和指导园区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的基本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园区经济普查。
4)负责园区内国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备案和审批。
5)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申报省、市名牌产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
6)负责组织经信委管辖的省市技术创新项目、产业化与融合发展项目、南京市企业研发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经信委管辖的科技专项资金和项目(创新转型20项、千企升级20项)。
7)负责组织园区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和推广。
5.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军
责任和权力:
1)在高新园区管委会授权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制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2)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落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3)负责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合并、分立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
4)负责建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对公司结构管理层实施绩效考核。
(五)研究制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园区企业国有资产的界定、登记、转让、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解;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6)综合研究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组织国有企业管理层进行调研,对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7)承办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中国招商
负责人:何涛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园区外资项目的开发、洽谈和引进,负责完成区委、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2)负责入园项目的联系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和咨询服务。
3)负责起草项目投资协议,督促投资方按照约定的进度完成项目登记和资金到位。
4)根据国家、地方和园区的经济形势和发展要求,制定园区的招商引资计划,制定园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建议和产业发展规划。
5)积极落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局投资方向:
1)高端智能招商局:引进高端装备制造业等符合入园条件、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优质制造业项目。
2)生命科学产业投资促进局:引进基因合成、生物医药、R&D外包、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项目,以及生命科学领域的跨国公司、国内外龙头企业、国家实验室及相关高层次人才。
3)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进高端商业酒店、动漫企业、文化艺术机构、艺术家,建设180创意产业园、房山当代艺术创意营。
4)市场物流招商局:主要负责园区、街道范围内市场物流及园区“优二进三”、春华街工业园项目的洽谈、引进和服务。
7.科技人才局
负责人:贝
责任和权力: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科技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园区实施科技人才战略提供参考。
2)负责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和人才计划的初审、推荐和申报工作。
3)负责联系和掌握园区高端人才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做好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园区科技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
5)负责组织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项认定,推动企业加快“三站三中心”建设。
6)负责园区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开展人才沙龙、研讨交流等活动,促进科技、人才交流合作。
7)负责园区科技和人才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兑现和资金监管。
8)整合资源,组装要素,做好科技创新、招才引智、产学研的合作与协同发展。
9)负责掌握园区人才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并进行年度统计和分析。
10)制定符合园区科技和人才发展实际的激励政策,并负责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实施。
11)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相关任务指标。
12)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8.土地规划和环境保护局
负责人:张生
责任和权力:
1)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协助园区领导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2)负责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年度规划调整。
3)负责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办理园区内自建项目、工业项目、康复用房、教育、商业、道路等用地的征供手续。
4)负责园区土地的有效利用,清理闲置土地,协助完成“优二进三”工作。
5)做好园区卫片执法年检和违法用地日常查处工作。
6)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城市规划方针、政策、法规,协助园区领导进行规划管理。
7)牵头组织园区规划。
8)负责对接协调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园区内自建项目、工业项目、复建房屋、教育、商业、道路等规划手续。
9)负责园区自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园区灯箱门广告的前置审批,雨污水的验收,综合管线的建设,企业道口的开设。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污染物和污染源的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11)与环保主管部门对接,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高新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技术报告、高新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编制高新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协助管理高新园区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工作。
13)协助区环保局调解涉及高新园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14)组织推广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实用环保技术;组织高新园区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在大学、中学、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
15)妥善处理12345关于园区土地、规划、环保方面的投诉、信访、回复。
9.工程建设局
负责人:张元阳
责任和权力:
1)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和园区发展实际,组织实施园区项目、改造、征地拆迁、电力年度计划。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园区各项基础设施,组织制定园区各项工程及搬迁计划,并按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申报办理园区内所有项目、房屋复建、搬迁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
4)负责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管理,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和矛盾。
5)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的评分。
6)负责相关工程和搬迁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7)负责相关项目和征地拆迁信息的统计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涉及工程的工作,为入园项目单位提供配套服务。
9)完成工委、管委会和总行交办的其他事务。
10,城市管理局
负责人:张文祥
责任和权力: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2)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园区内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等相关业务,并对园区各责任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3)加强与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园区各项相关创建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4)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控制的要求,负责园区内各类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拆除。
5)负责园区道路挖掘占用、大门户外广告、工程渣土运输等手续的审批和后续管理。
6)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园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建立园区重大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参与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园区主次道路的卫生清扫,负责园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9)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园区综合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
10)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排查维稳、治安等潜在问题,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11)负责高新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财务部
负责人:李晓斌
责任和权力:
1)认真贯彻和报告国家财经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经制度;贯彻财务分局质量体系文件,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园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监督预算执行,负责组织园区财政收支,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3)负责园区内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实行集中核算。
4)负责园区内增值税、契税、各种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非税的征收管理;协助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相关税款。
5)加强财政支出的控制和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率。
6)监督园区各部门的财务工作,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7)管理和指导园区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研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负责园区和企业所有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8)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
9)负责本部门内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以及突发情况和特殊事务的处理和改进。
10)负责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
11)完成园区党工委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财务部
负责人:方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政策、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定并执行公司的会计政策、纳税政策和管理政策。
4)整合公司业务系统资源,发挥公司综合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合同(协议)、有价证券及抵押(质押)法律文件的保管。
6)编制公司经营管理的财务分析报告。
7)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财务监督和分红。
8)公司债务、现金流、各项业务的综合统计与分析。
9)研究公司融资风险和资本结构,进行融资成本核算,提出融资计划和方案,防范融资风险。
10)公司总经理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轩办公室13
负责人:赵婷
责任和权力:
1)负责园区整体宣传工作,利用和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园区工作,全面展示园区发展的新形象、新面貌、新成果。
2)组织邀请媒体到园区采访报道,做好对外宣传。
3)负责内部宣传工作,如拍照、摄像、做简报等。高科技园区的日常活动。
4)负责高新园区《江宁高新》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5)维护和更新高科技园区官方网站和新浪官方微博。
6)负责接待媒体记者来访,引导舆论。
7)负责建立健全新闻(网络)发言人和发布制度,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8)负责制作宣传册、海报、横幅等宣传品。
9)负责开展各种综合性文化活动。
10)负责完成园区领导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招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张小七
责任和权力:
1)坚持“努力工作,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尊重同事”的工作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职业规范和自律规定,自觉维护单位集体利益,保证自身良好的职业道德。
3)负责完成监理、施工、材料招标,收集整理相关文件。
4)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各类投标资料和报告文件的填报和审批。
5)遵循“诚信、敬业、进取、公平”的原则,确保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6)负责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园林工程的预决算;负责审批工程设计变更等事宜。
7)随机、及时到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设计师确认重大技术变更计划。
8)与招标代理* * *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
9)参与园区内各种合同及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的审批。
15,人大办公室
负责人:陈金清
责任和权力: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和江宁区及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江宁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对高新园区管委会和区行政、司法机关派驻的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3)联系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江宁高新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组织和指导代表小组学习,开展活动,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江宁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组织代表向选民汇报工作,接受他们的监督。
5)调查研究辖区内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向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6)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指导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
7)在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本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8)办理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江宁高新园区党工委交办的相关事宜。
16,CPPCC办事处
负责人:朱平
责任和权力:
1)加强与区CPPCC的联系,做好CPPCC工作。
2)组织高新园区CPPCC成员学习,帮助他们提高履职能力。
3)组织高新区CPPCC委员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高新园区CPPCC委员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优质建议。
5)组织高新区CPPCC委员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组织引导高新园区CPPCC成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一流业绩,为CPPCC事业增光添彩。
7)组织高新园区CPPCC会员积极参加CPPCC安排的相关会议和活动,落实CPPCC对会员履职的要求,引导会员争做优秀CPPCC会员。
8)做好高新园区CPPCC会员的日常管理、业绩登记、考核评价工作;在基层发现和培养热心CPPCC事业的人,推荐合适的CPPCC成员。
9)维护CPPCC会员和高科技园区各界代表的合法权益,帮助CPPCC会员排忧解难。
10)积极协助CPPCC做好各界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11)积极完成上级CPPCC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