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高起点科学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注重环境容量,科学确定总体布局、产业定位、功能区块、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从现有的有一定基础的工业园区中选择特色工业园区,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努力提高规划的水平和档次,以公园管理机构为主体,由具有相应城乡规划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充分借用科研机构、高校、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将规划与组织实施相结合。

特色工业园区的产业规划应当符合当地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并与区域和流域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现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发挥比较优势。

特色工业园区必须走特色发展之路。要切实突出特色,在打造特色中突出优势,从当地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产品优势、核心技术、区位优势、人文特色出发,突出产业特色,明确发展定位,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企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发展关联度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要突出园区特色经济的概念规划,把握产业特色,突破行业观念,树立体现区域特色的国内外知名园区品牌,以特色占领竞争市场制高点,逐步在同行业中形成强大的向心力。特色产业园区要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自己的特色领域形成以专利权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

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实现特色工业园区之间的错位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引导和协调特色产业园区的合理布局和发展,逐步形成层次递进、产业互动、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园区布局。长春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轨道车、农业机械、玉米深加工、光电子及光电子信息、现代中药、皮革加工、鹿产品加工、软件开发等。吉林重点发展有机化工和精细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化纤纺织、建筑材料、精品钢材和炉材;四平重点发展换热器、农副产品加工、玻璃及制品、鹿产品深加工。辽源市重点发展袜子、皮革制品、生物制药;通化重点发展精品钢材、医药、石油机械、坚果食品、林产品加工等。白山市重点发展矿泉水、林产品加工、人参加工、硅藻土深加工、煤炭深加工等。白城市重点发展农业杂粮深加工、电力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松原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石油钻采机械、粮食深加工等。延边州重点发展林产品加工、有色金属采选加工、医药、人参制品、软件开发等特色产业园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再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带动作用强的高端产业园区。

第四,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建立充满活力的发展机制。

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必须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市场经济机制、手段和方法,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构建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鼓励性产业政策,做好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不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完善特色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自主创新水平。特别是在特色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中,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和生产要素集聚;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特色产业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鼓励和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主导产业的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投资咨询、企业孵化、质量检测、人才培训、营销策划、物流仓储、网络信息、综合配套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产业周边现代服务业。鼓励国家和省级重大创新及产业化项目和产业技术研究机构落户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标准组织平台建设认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对其技术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专利技术等给予适当倾斜;对特色产业园区各类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园区引进投资咨询机构开展业务,促进园区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比。加强园区孵化器建设,省级特色产业园区要建设面积超过65438+万平方米的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免费或低价咨询服务和低价办公场所。鼓励质检部门在园区设立专业质检中心,推进质量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凡获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资格的单位,优先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申请科技发展计划;引导园区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积极与国际制造业标准体系接轨,推进产品国际标准认证。鼓励园区利用“外脑”开展市场调研,选择营销方式,确定价格策略。努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促进与园区企业物流活动的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特色工业园区的产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推动在特色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管委会要为其提供工作场所和活动场所。协会、商会在制定公平公正规则的基础上,为园区相关产业集聚提供细化的指导和服务。

六、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增强建设发展能力。

支持各类金融企业在特色产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服务区内企业。单独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开发符合区内企业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信用贷款和集体联保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行集体企业债券,支持园区企业使用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实施特色产业园区企业上市扶持计划,优先对区内有上市意愿、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行培训辅导,进入辅导期的享受50万元财政补贴。积极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园区企业。省级风险投资基金应关注园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对特色产业园区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超过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其股权持有满2年当年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对特色产业园区内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份不满12个月的除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特色产业园区为市场主体,整合土地、税收、金融等资源,构建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结构体系,建立市场化、企业化、现代化的投融资平台,支持区域内特色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

七、吸引人才集聚,增强园区支撑能力。

鼓励特色产业园区建立人才服务中心,支持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和各类人才市场进驻特色产业园区,开展人才供求信息、人企对接和专业职业培训。采取资源共享、融资促进、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在园区投资创业。从省直有关部门选派优秀厅级干部到省级特色产业园区挂职。省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要向特色产业园区倾斜。省级特色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聘用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园区主管部门认定后,园区可给予适当奖励。

八、加大投入,加快开发建设步伐。

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工作纳入全省专项招商工作计划,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认真做好入园企业跟踪服务。省经合局和省工信厅要根据性质合作举办产业类型相近的园区,参加国际国内大型专业展会,积极利用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链和配套项目的集群优势,突出“龙头”项目和上下游配套产品,开展特色产业园区专项招商活动。鼓励入驻企业以商引企、以商招商,推动企业配套项目或后续项目向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有条件的特色工业园区,实行招商选资,提高招商质量水平;充分利用中介组织招商引资。选拔特色产业园区优秀企业家,在园区担任管理职务,加强园区招商引资。落实现有优惠政策,做好投资规划和组织工作。

九、引导同类及相关产业集聚,提高产业化水平。

增强骨干企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重点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品优势,打造龙头产业集群。注重培育在特色产业园区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企业,推动园区主导产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相关产业配套发展,促进同业集聚和产业合作。鼓励产品市场前景好、具有一定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内在要求、成长性好的企业优先入驻特色产业园区。

要把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进进出出,促进同类和上下游企业聚集。根据特色工业园区的规划要求,要实现“两个转移”。一是鼓励不同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逐步向特色产业园区转移;二是引导市县工业企业按照主导产业方向,利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机遇,逐步向特色产业园区转移。企业异地搬迁的税收分成,由原项目所在地与搬迁项目的特色产业园区协商解决。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向符合国家循环经济政策的园区和企业倾斜;对已入园的与园区特色不符或对其主导产业有影响的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其特色产业园区转移,促进园区产业专业化、特色化。

根据政府统一规划要求,迁入省级特色产业园区的企业,处置原有不动产时,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免税,经审核后免征土地增值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十、培育特色品牌,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园区的辐射效能,将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与区域品牌、资源品牌有机结合,构建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品牌体系。支持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重点支持中国棉袜产业园、中国汽车城、中国热交换器城、中国矿泉城、中国医药城、长白山药谷、中国鲁香、皇家绿源、帝王石、关东木椅第一镇等一批集体品牌。,并申请注册符合地理标志要求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鼓励相关商会、协会、联合会或其他企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特色产业园区企业利用区域品牌和资源品牌创建品牌,共享收益。

加强特色产业园区的宣传推广,提高园区内产业、企业、产品、品牌的知名度。要建立“吉林特色产业园”网站,打造全省特色产业园对外宣传、项目招商、产品销售、品牌推广、信息发布的统一网络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负责网站的前期投入、设计和制作。要加强特色产业园区、区域品牌、资源品牌的新闻宣传和广告宣传,对省内机场、火车站、标志性建筑、主要高速公路入口的广告牌位置和价格给予优先和优惠。

十一、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建设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省政府认定了一批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度高、专业化协作配套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省工信厅以特色产业园区为基础,制定了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的具体条件和评审标准,由省政府命名。要结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对国家或省级开发区、产业集中区以外贡献突出、拉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产业园区,专门研究制定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所需的年度用地指标。对汽车、轨道客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钢铁、碳纤维等我省支柱和优势产业,要逐步制定差异化的特殊政策措施,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

为支持省内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特色产业园区的投入,主要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园区公共平台建设。省属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产学研结合、资源节约利用、风险投资引导、企业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园区。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管理创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色工业园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服务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经济贸易局负责全省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快速发展。各市(州)、县(市)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指导协调机制,加强对特色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

积极推进特色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创新。特色产业园区的管理和服务对各级政府来说都是新生事物,特色产业园区的管理机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不可能是统一的。鼓励和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园区管理体制创新。要根据它们的不同特点,大胆探索和实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把握服务导向,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