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说。
不会,因为你的商标先用,对方后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记。
基于以上,如果你还是在原来的范围内使用以前的商标(没有扩大生产规模),对方不能说你侵权,但可能会要求你加上一些区别性的标记。
如果不放心,对方新注册的商标还在异议期,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可以在使用前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样对方的商标就不会被注册,后续的纠纷也就免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