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合法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注册后,只有商标所有人才能拥有使用权,未经所有人许可,其他人不能使用。这一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生产者维护自己产品的声誉,以便更好地销售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因此,我国《商标法》、《刑法》和《民法通则》都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他人商标,伪造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标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九十六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118条规定,因假冒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权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据《刑法》第127条的规定,对假冒商标的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商标专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它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

未注册的,该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可在规定期限内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