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一个图形和文字结合的商标。我应该分开申请还是一起申请?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很明显,商标的法定要素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视觉上可以区分的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如果要申请组合商标,单独申请一般更容易成功。如果两个商标都通过,可以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