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集团的破产重组

上虞上市公司金盾股份董事长去世一年半后,周建灿控制的金盾集团等8家公司迎来了破产重整的日子。

6月28日,上虞法院作出(2018)第2、3、4、5、6、10、15、16号民事裁定,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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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集团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周建灿和周纯全资控股。

根据金盾股份发布的相关公告,金盾控股集团及集团相关企业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和民间贷款,共计约98.99亿元,其中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债务约39.59亿元,股份质押形式的融资债务约654.38+0.425亿元。上市公司金盾股份涉及的债务金额约为291,1亿元,涉及债权人49人。

7月5日,金盾发布公告称,周建灿、所持公司26.25%的股份已质押给第三人,已被公安机关及多家法院采取刑事冻结和轮候冻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仍存在不确定性。

金盾股份同日还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10民终第3321号、3322号、3323号、3371号”民事判决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4起案件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认为许昌中院二审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审判程序违法。该公司将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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