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寿命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有权续展注册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法定程序后,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享有专用权,使注册商标继续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的商标所有人办理注册手续的期间称为续展,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此期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即所谓的宽限期,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未申请续展的,仍可办理续展手续。换句话说,注册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所有人申请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限,即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限。续展申请被核准后,该注册商标自原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续展申请最终被驳回的,该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该商标权消灭。因此,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和是否批准续展申请之间,会有一个特殊的时期,期间注册处于不确定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