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视台明珠频道和平使者10 10月28日节目视频

杭州西湖明珠频道和平使者节目——扭曲的事实,正义在哪里?

2011 11.2杭州西湖明珠频道的和事佬节目播出了节目《方嘉的六个孩子养不起妈妈》。作为方嘉的第三个孩子,我不能理解它。我冒犯了朱学骏吗?那天,当我在江苏泰兴瑞吉公司工作时,我接到了一个来自朱学骏的电话。他向我要钱和一张卡。我说:“我为什么要把钱和卡给你?”他说:“我要你妈的工资卡,你妈的钱。”我说:“一方面按照约定,我妈的钱和工资卡由我姐保管。另一方面,你也没有权利要求我。”他说,“我没有权利做和事佬。还有谁有这个权利?”我说:“法律给你这个权利吗?”为此,我和朱学骏在电话里吵了一架。另一方面,是不是在第二天的所谓调解中,我向朱学骏指出了他的违法行为?我认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作为和事佬,朱学骏不仅不需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教育留守母亲的第二个和第四个孩子履行义务,还向我母亲索要1.650元/月的生活费和他们在一起,而我母亲每月退休工资只有1.500元,500元,她照顾的孩子,水电气费300多元,还有除去杂费和人际交往费用,所剩不多,不用维持一个月的生活费。后来在大姐的提醒下,朱学骏改变了主意,说要我妈1000元/月的生活费。朱学骏的言论客观上支持了他的子女的义务。否则,为什么和平缔造者朱学骏要明辨是非,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目的是混淆是非,把老二和老四不履行义务归咎于我,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原因?从6月23号老二离开妈妈后,我就一直在照顾妈妈。10年10月23日,老四没有接班,我继续照顾我妈。他们甚至强调我剥夺了他们赡养老人的权利。我很委屈!正义在哪里!

因为照顾妈妈快五个月了,不能去公司上班,公司很多工作都需要我解决。为了支持我的孝心,公司在2065 438+01165438 10月24日派员工短期照顾我母亲。第二天调解的时候,我反复声明照顾我妈的是我公司的员工,不是保姆,他却故意叫她保姆。目的就是为了制造一个“六个孩子养不起一个母亲”的谎言,他侮辱了方家已经尽了义务的老六、老大、老三和还没有照顾我母亲的老五。他们在我妈家待了一个多小时,我妈很激动。作为预防措施,我们公司的员工不得不给她四粒速效救心丸。我妈哭了很久,在隔壁邻居的劝说下慢慢平静下来。

孟子曾说:“我老了,人也老了。”我国古代人就教我们要孝敬老人,更何况现在的文明社会赡养父母。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我也不想把家里的事情公之于众,但是和事佬节目让我不得不抱怨。我是方家的老三,膝下无子。我更能理解养儿防老这句话。我现在不求别的,只求妈妈幸福快乐。

2005年,母亲中风,6个孩子轮流照顾。但在2006年,一些孩子逃避了照顾义务,我们不得不向社区求助。在社区求智的帮助下,我们订了六个孩子,每年轮流照顾我妈两个月。

2009年,另一个孩子试图推卸照顾的义务,于是我再次求助于社区。在社区的帮助下,我们又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第四条明确,母亲委托老板代为管理母亲的退休工资卡和存款,避免再有子女为工资卡和存款而烦扰她。

2011年6月23日,老二以工资卡由她保管为借口,履行义务。10年10月23日,老四也以工资卡问题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难道他们忘了不是因为工资卡给妈妈添麻烦才签协议让姐姐管的吗?请大家帮我想办法维护我妈的合法权益,让她们自觉履行义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