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是什么意思?
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来源的,所以商标的使用就是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广告等可以用来识别商品来源的地方使用商标。商标使用的表现形式:
1.在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具体形式有:
(1)将商标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通过直接附着、雕刻、贴牌或编织等方式,或将其用在商品附加标志、产品说明书、小册子、价目表等上。;
(2)商标用于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单据,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证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刊登在公开出版物上,以及利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做广告;
(四)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使用商标,包括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和其他材料;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使用形式。
2.指定服务中商标使用的具体形式有:
(1)商标直接用于服务场所,包括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铺装饰、员工服装、海报、菜单、价目表、彩票、办公文具、文具及其他与指定服务有关的物品;
(2)商标用于与服务有关的单据,如发票、汇款单据、服务提供协议、维修证明等。
(3)商标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使用,或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刊登,以及利用广告牌、邮件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做广告;
(四)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使用商标,包括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和其他材料;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使用形式。
下列情况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或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声明;
(2)未用于公开的商业领域;
(3)仅作为礼品使用;
(4)只有转让或许可而无实际使用的行为;
(五)仅为维持商标注册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6)改变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