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主体是谁?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权的主体有五种人:
(1)企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社会团体:提供服务或者经批准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商品,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三)依法取得工商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户;
(4)个人合伙:
(五)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按照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商标法规定,外国自然人(包括大陆以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自然人暂时不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被允许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