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商标注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批准文件。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集体成员名单。
(3)地理标志标注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和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和声誉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正式出版的书籍、全国性专业期刊、古籍等证明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和声誉的材料。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理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所表述的地理范围;或者地理标志所标注区域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范围证明文件。
(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有地理标志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检测资质证书或者当地政府对其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的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