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商标监管执法和商标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引导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强分类指导。同时,加强对各市知名商标的引导和规范。二是积极争取政府推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继续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积极发展各类商标质押融资,拓宽企业融资平台,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中部六省、淮海经济合作区、长三角合作发展联席会议等商标执法合作网络平台,加强商标数据和管理信息交流,探索建立商标价值评估区域互认机制,强化池(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建立重大商标案件协查协调机制,构建商标保护网络。四是加强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引导省内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增加安徽企业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时,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机制,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有力支持。二是不断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提高商标监管保护水平。一是重点保护农业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和涉外商标,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及时曝光大案要案;涉嫌商标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充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学习贯彻《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管。依托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开、知情的代理信用数据库,分级管理代理机构,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保护委托人和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大力开展世博会标志保护。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世博会专题培训。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四是实行商标授权管理制度。2010年,全省各市要在辖区内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所有市场实行商标授权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单位资质、商品商标产地、进货渠道等进行登记备案,以经营户为单位建立商品商标档案,探索建立遏制商标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五是研究出台“重大商标案件跟踪服务系统”等制度,加大著名商标保护力度。第三,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一标多标”工作,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注册量持续增长,加强农业企业商标保护,依法查处农业商标侵权案件,为加快培育安徽省知名农产品商标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指导,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依法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声誉。三是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实施“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利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第四,规范和完善著名商标评价,提高著名商标的质量和声誉。一是严格按照《安徽省著名商标初审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加强对著名商标初审质量的考核,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提高著名商标的质量和声誉。二是进一步完善著名商标评审专家库,增强评审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健全完善著名商标申报程序,按照成熟一批、申请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按照各市申报时间顺序组织审查。五是支持安徽省商标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商标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一是指导相关城市筹备成立市商标协会。二是加大对省商标协会会员单位打假维权和商标申请的支持力度,服务好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