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效期多长?
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再次使用的,可以按照规定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1.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境内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注册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其所属地区或者国家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外国企业驻华机构和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未附具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港澳台自然人自行办理:提交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自然人并自行办理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