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药品批准文号是不是只有一个名字的药品?求专家解答。
首先你可以确定这绝对不是药。乍一看,中国菜是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永远不能混为一谈(一个是食品,一个是药品),保健食品永远不能代替药品进行治疗。如果对方是打着药的名义卖这玩意,那就已经有问题了。这个批准文号是真的,可以在国家总局的网站上查到。名称为鲍静圣健元胶囊,生产经营者为北京圣天方医药科技研究院。
然后让我们看看你买的药的名字:“王耀汤芳组合”。保健食品的命名有相关政策要求:“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其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品牌名和通用名应该用文字或符号来区分。品牌名称采用注册商标的,可以在注册商标名称后的右上角标注。),或者后跟“品牌”二字;未采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但未获批准的,应当在商标名称后加“品牌”二字。”而你买的药名字不符合这个要求。王耀是商标吗?如果有,后面是什么?这个标志?如果不是,那么它应该被称为医学王牌。更别说中间的唐,最后的组合显然不是一个属性名。
其次,是生产厂家一样,还是包装上根本没有标明生产厂家?
然后是对说明书的要求:“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并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能性成分或者象征性成分及其含量;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和说明书一致。”说明书中的内容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我个人认为很有可能这个东东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而是为了让买家相信使用了其他真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和说明书的一些内容,因为如果改名的话会在药监局网站上更新,这样就不会被查到,更何况这个名字不符合命名要求,除非特殊情况一般是不批准改名的。